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沧县图书馆入馆须知

发布日期:2018-07-10 15:38:45 访问次数:609

沧县图书馆入馆须知:
1、读者入馆请注意仪表着装整洁,举止文明;
2、请勿带易燃、易爆品入馆,严禁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;
3、进入文献借阅区请将随身携带的书包及其他物品寄存在服务台处,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;
4、借阅区域内请保持安静,并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;
5、请爱护馆内文献和一切公共财产,损坏须按有关规定赔偿;
6、除特别批准,请勿在阅览区内拍照、摄像;
7、请维护环境卫生,保持环境整洁;
8、请勿携带宠物入馆;
9、请勿在借阅区餐饮,餐饮请到指定区域;
10、婴儿车请勿推入阅览区,可存放在服务台处;
11、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沧县图书馆的各项管理规定,配合工作人员管理;
12、遇有紧急事件发生,请依照工作人员的引导疏散。
03175285126